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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高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通知

    发表时间:2024-09-18 00:00

    各系(部):

   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根据《贵传发〔2025〕6号 关于印发《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、《贵传发〔2025〕7号 关于印发《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2024—2025学年高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1.各系部成立认定领导小组开展认定工作,辅导员在各班组织认定小组,各班确认一名学生为资助委员参与资助认定,该学生最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    2.辅导员在完成学生困难认定后需要在班级进行公示,并将学生名单提供至系部公示三天,学生无异议后,各系部于10月10日下午前提交至学工部;

    3.各班辅导员可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把困难学生分为三档,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认真评选:

    三挡——特别困难学生

    二挡——困难学生

    一档——一般困难学生

    4.各班辅导员可根据“建学籍前比对查询特殊困难学生”表中十二类特殊学生、残疾人子女情况及学生其他困难情况判定学生困难等级,建议把“十二类特殊学生”及“残疾人子女情况”中占有【两类】的学生认定为最高档三挡——特别困难学生;

    5.各系部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(其中电子表一个系部汇总一份非必填项可不填):

    (1)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电子版

    (2)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电子版

    (3)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表电子版

    (4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(手写,严禁涂改)

    (5)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学生认定记录表纸质版(一班一份)

    (6)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,部分材料需要原件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贵州传媒职业学院

    党委学生工作部

    2024年9月18日

    责任编辑:宋丹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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